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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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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12-22 03:5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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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制度 一、安全工作制度  安全工作是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全体教师务必高度重视,以确保学校教学秩序的正常进行。  (一)、班主任和科任教师必须严格履行《班主任职责》和《任课教师职责》,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二)、教师要以《守则》、《规范》、《未成年人保护法》、《道路交通法》等为依据,做到经常宣传讲解,不厌其详、不厌其烦,并作好督促、检查工作;   (三)、教师应尊重学生人格尊严,不得体罚、心罚学生,任何情况都不得把学生排斥在教室外,或者停学生的课,若发生学生重伤甚至更严重的后果事件,当事教师除按上级有关法律规章处罚外,一切经济责任由当事教师承担;   (四)、教师要按时上班、准时上岗,上课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上课教师负责处理,若教师不在岗造成的事故由该教师负责,教师在放学后不得把学生留在教室不管,否则一切后果由当事教师负责;   (五)、班级应严格按学校规定收费,教师不得自立项目收费,更不得向学生罚款和向学生收纪律保证金,以免造成安全事故;   (六)、全体学生应积极参加“学生意外伤害保险”,若发生安全事故,应及时办理有关保险赔付手续;   (七)、教师要和学生共同搞大扫除,打扫卫生一定要注意安全,要按时放学,教育学生不在路上逗留,应按时回家,注意交通安全;   (八)、门卫负责正常教学秩序的维护,严格遵守其职责,避免事故的发生;   (九)、若发生重大事件,教师应及时上报学校,再由学校报上级协同处理。   二、学校安全教育及技能培训制度 (一)学校安全教育的对象: 学校安全教育应以学生为主,同时对教职员工开展教育。 (二)学校安全教育的内容: 1、交通安全教育;2、用电、消防、防雷安全教育;3、食品卫生安全教育;4、公共卫生和疾病预防教育;5、实验及社会实践安全教育;6、体育运动安全教育;7、网络安全教育;8、劳动及日常生活安全教育;9、防溺水安全教育;10、防踩踏安全教育;11、防毒品和防艾滋病安全教育;12、自救逃生技能培训;13、其他方面的安全教育。 (三)学校安全教育的细则: 1、学校按照国家课程标准和地方课程设置要求,将安全教育纳入教学内容。学校根据学生年龄特点、认知能力和法律行为能力,确定各学段安全教育目标,形成教育递进层次。使学生初步树立安全观念,了解学校和日常生活中的基本安全知识,熟记常用的报警、援助电话,具备初步的分辨安全与危险的能力,掌握紧急状态下避险和自救的简便方法。 2、 学校将放假前、开学初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时段,有针对性地对学生集中开展安全教育。新生入校后,班主任要以喜闻乐见的活动形式帮助学生及时了解相关的学校安全制度和安全规定。 3、学校利用每年的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每年3月最后一周周一)、全国食品卫生宣传周和“安全教育周”(每学期开学第一周)等,针对安全教育的薄弱环节,确定活动主题,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4、每年夏天,学校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对学生开展到河、水库等地方戏水、游泳的安全卫生教育。 5、学校结合校会、级会、班队会、国旗下讲话每月定期对学生进行安全集中教育,全体教职工都是安全工作者,将安全教育渗透到教学、社会实践、日常生活及各类大型活动中。 6、学校加强校园安全文化建设,充分利用学校各种宣传教育阵地和设施,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7、学校定期组织师生开展多种形式的事故预防演练。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针对地震、火灾等灾害事故的紧急疏散演练,重视加强紧急情况下撤离、疏散、逃生等安全防护教育,使师生掌握避险、逃生、自救的方法。 8、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注重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障碍疏导工作,营造和谐的校园及家庭教育环境,帮助学生克服心理压力,防止和减少学生因心理疾病而发生的他伤、自伤、自残事故。 9、聘请当地公安、司法、消防、交警部门的优秀工作者担任学校的兼职法制副校长或者法制辅导员,协助学校检查落实安全制度和安全事故处理、定期对师生进行法制、安全教育等。 10、争取家校配合,学生监护人在日常生活中加强对被监护人的各项安全教育。通过发放《学生安全材料》、《致家长一封信》等安全教育材料,把安全工作作为家长会、家长学校的重要内容,提高安全教育效果。 11、学校制定教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通过多种途径和方法,使教职工熟悉安全规章制度、掌握安全救护常识,学会指导学生预防事故、自救、逃生、紧急避险的方法和手段。 12、学校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严禁体罚学生或变相体罚学生。 13、学校鼓励和提倡监护人自愿为学生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三、学校安全定期检查及报告制度 (一)学校层层建立安全责任制度,坚持有患必改,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做到层层有目标、人人有责任、事事有人管。 (二)日常安全检查要集中力量、突出重点,着重检查各专用场室、消防设备、供电设施、运动设施并维护好课间、放学校园安全和校门出口交通秩序,发现安全隐患要在第一时间报告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并果断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详细记录在案。 (三)学校每月组织一次全校性的安全大检查,对校舍、体育设施、消防设施、各种仪器设备安全状况等进行全面检查,并把检查情况记录,对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学校本身无力解决的问题,以书面及时报告上级。 (四)雨季前学校特别加强重点防范,杜绝事故发生。 (五)按照上级部门有关规定安排对学校建筑物、构筑物、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检查、检验,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停止使用,及时维修或者更换,维修、更换前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或者设置警示标志。学校无力解决或者无法排除的重大安全隐患,及时书面报告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 四、学校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校加强校舍管理和监控,电子备课室、微机室安装报警器。 (二)学校定期进行校舍勘验检查,发现险情(危房、危墙、危厕等)立即报告上级领导部门。 (三)学校依加强设施设备的安全使用管理。所有人必须按安全指引进行正确使用,加强电源、电器及散热器的检查,防止因漏电或线路老化等问题引发事故。 (四)各室的设施设备均由专人负责,借用手续齐全,防盗、防护措施健全,发现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采取整改措施。 (五)学校加强对贵重物资、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化学品的管理,严格领用审批制。 (六)学校加强对校园计算机网络的管理,加强防止反动、色情、暴力等不健康的内容在校园内散播。 五、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切实做好师生消防意识的宣传教育,每学期学校有一次消防教育讲座,板报要经常有宣传消防知识内容,班会课有消防教育内容,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 (二)对于配备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加强日常维护,保证其能够有效使用。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 (三)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四)校舍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 (五)校内严禁吸烟。 (六)加强用电安全检查,电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七)发现消防事故立即向有关部门报警,报警电话“119”。 六、健康与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校疾病防治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兼职卫生保健教师,设立卫生室,购置必需的急救器材和药品。 2、必须采购合格的药品和医疗器具,及时清理过期药品和医用器具。 3、新生入学要检查体检证明并查验预防接种证。 4、建立学生健康档案,组织学生定期体检。对不适宜参加体育竞赛以及其他剧烈运动的学生,予以劝阻,坚决制止。生理、心理状况异常不宜在校学习的学生,应当休学,由监护人安排治疗、休养。 5、传染病防治实施预防接种时,预防接种专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一人一针一筒”,加强无菌观念,并确保医疗器械的卫生及操作的规范,学校卫生管理员要对接种全过程进行监督。 6、学生受伤应及时处理,适当使用外用药,视情况通知家长或送院就医。发现师生有严重疾病时,学校卫生管理员应及时将其送往当地医院,不得贻误急救时间。不得让学生护送生病学生去医院治疗或回家。 (二)学生特异体质登记制度 1、新学年,学校组织入学新生进行健康检查并做好学生健康登记,尤其是学生特异体质的登记。 2、发现学生有特异体质或特殊心理状况,促请家长或监护人向学校提供相关资料并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资料,相关人员必须熟悉其情况,但要做好相应的保密工作。 3、在教育教学活动中,要关心和爱护特异体质的学生,加强防范工作。如发现特殊情况,及时告知家长或监护人。在未与家长或监护人取得联系的危急情况下,应及时将学生送往医院救治。 (三)学校疫情防控报告制度 1、成立疫情报告小组,各级建立疫情报告员,实行疫情"零"报告和日报告制度。 2、全体教职工每天上班执行登记制度,向学校报平安。 3、学校做好传染病的预防工作,定期消毒杀菌,严禁带宠物进校。 4、经常教育学生注意个人卫生,一旦感觉身体不适,应及时向老师或家长汇报。 5、校园内发生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的情况,及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马上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6、发现疫情要启动紧急预案,确保疫情不蔓延。 (四)学校饮用水安全管理制度 1、为学生提供充足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 2、定期定期清洗,定期更换滤芯。 3、主动接受卫生防疫部门的监督、检查。 4、饮水机旁贴上醒目的安全标语,开启温水开关,沸水开关上锁,专人管理,谨防烫伤。 七、学生日常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生安全信息家校联系制度 1、将学校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于每学期时告知学生,因需要作调整的也要提前告知学生家长或监护人,促请家长或监护人配合学校做好学生非在校的监护工作。 2、加强校门出入管理,杜绝学生擅自离校情况。各班级每天做好考勤登记,,班主任进行晨检,学生非正常缺席的,班主任要及时联系其监护人。 3、各班建立家校联系手册,老师要把学生身体和心理的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共同做好事故预防工作。 4、、监护人发现被监护人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应当及时告知学校。学校对已知的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学生,给予适当关注和照顾并要做好安全信息记录,依法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 5、学校定期向学生家长或监护人提供学校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的信息,并告知家长或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责任,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二)学生校内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课堂安全管理制度 (1)教师依时到教室上课,学生到专用室场上课,任课教师必须提前到达。上课期间不得擅自离开课室,课后辅导学生教师要在场。召开教师会议时,要教育学生自觉遵守纪律,认真自习。 (2)健全点名制度,发现学生缺席,及时与其家长联系。 (3)教师应及时制止课内学生争吵打闹行为,以免发生安全事故。 (4)对违反课堂纪律的学生要耐心,要克制,不能简单粗暴,杜绝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发生。 2、学生体育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1)上体育课时,教师必须事先检查体育设备是否安全。 (2)学校大课间活动内容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符合学生年龄、性别特点和地理、气候条件。学校加强对大课间的组织管理,防止发生意外伤害事故。 (3)老师按照《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和教学计划组织体育教学和体育活动,并根据教学要求采取必要的保护和帮助措施。需要进行保护的体育项目,要做到保护垫和保护人先到位。分组活动必须有秩序地进行,教师要适当兼顾,不能“放羊式”。禁止违规使用运动器材或增大运动量。 (4)学生上体育课时要尽量穿运动服、运动鞋;学生患有心脏病、高血压、肝、肾等急重病及特殊情况要主动告知班主任和体育教师,以便酌情减轻其运动量;运动前要做好预防热身运动,防止肌肉拉伤。剧烈运动后不要突然停止运动,以免引起“重力性休克”,运动后适当作恢复活动。 (5)夏天上体育课,不要长时间在烈日下运动,以防中暑。 (6)学生参加体育活动时衣袋内不得有小刀、钢笔、钥匙等硬物。 (7)学校组织运动会时,必须加强安全保护工作,并制定相应的安全紧急预案。 3、学生劳动实践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适当组织学生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对于有危险的劳动项目不安排学生参加。 (2)学生擦窗等高危性劳动,要有足够的安全保护措施并必须有老师在场。 (3)教会学生一些基本的劳动技能,并教育学生要注意劳动安全,劳动时注意劳动工具不要伤及自己及他人;不要用湿布擦灯泡、灯管、电开关、电扇等通电电器,以防触电;如果教室电器损坏,应及时报请电工修理,不要自己动手。 4、学生课间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1)课间活动时,教育学生在楼梯上不能追逐打闹,游戏玩耍,发现学生有打架、乱跑、攀爬等危险性行为,应当马上告诫、制止和纠正,及时处理突发事件,并向相关领导汇报。 (2)教育学生要做文明学生,遵守学校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的安全教育和管理,不玩危险游戏,不进行危及自身或者他人安全的活动。 5、学生集会、做操防踩踏安全疏散制度 (1)学校集会、做操应由学校专人负责统一指挥,保证集会、做操的纪律。 (2)学校集会、做操应以班为单位,按学校安排的路线与顺序行走,进出会场要有序,严防挤压事故的发生。 (3)学校集会、做操应以班为单位,指定安排座位或站队,由班主任负责,防止学生乱窜,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4)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对集会、做操实行全过程监控,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三)学生思想教育安全管理制度 1、妥善处理学生问题,坚持秘密、耐心原则疏导学生,反对公开、粗暴方法,防止侵权现象发生。 2、慎重处理失窃问题。严禁搜查学生身体、书包等,不得强迫学生交待“盗窃事实”。坚持秘密调查的原则,对情节轻微的,要坚持保密的原则。 3、正确处理学生服装、发型问题,应耐心说服。 4、不要在课室公开批评或在全校公开曝光违纪学生。 5、禁止教师把学生单独关在教室或办公室反省。如需谈话,教师必须在场。 6、禁止让违纪学生停课去找家长来校。禁止教师把违纪学生赶出教室 7、任课教师发现学生旷课的,立即报告班主任,由接到报告者立即联系家长,通报该生旷课情况。 (四)学生欺凌和暴力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人身安全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侵害学生人身安全。 2、学校不聘用因故意犯罪而受到刑事处罚的人,或者有精神病史的人担任教职工。 3、教育学生要团结友爱,严防发生斗殴打架事件,伤害他人要负一切法律责任。 4、学校任何部门不准组织学生开展有害学生身体健康的活动,如擅自组织造成后果的由组织者负全部责任。 5、学校任何人无权对学生进行人身搜查、限制人身自由、扣压正常书信,更不准私拆学生信件、包裹。 6、学校教师应当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和工作纪律,不得歧视个别生理有缺限和“后进”的学生,不得侮辱、殴打、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的,应当及时告诫、制止,并与学生监护人沟通。 (五)学生个人物资安全管理制度: 1、充分发挥学生的自管能力,学生个人物资由学生本人负责保存,应该认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2、学生不得佩戴金银手饰、携带手机等非学习用的贵重物品,违者造成损失自负。 (六)学生上学放学及乘车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未满12周岁不准骑车上学。 2、低年级学生上学、放学要求家长接送。 3、学生在步行往返家校的路上,要注意交通安全,不追逐打闹,留意来往车辆,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4、学生单独来校或回家不要轻信别人的话跟陌生人走,未经家长同意,不得留宿同学或亲戚家。 5、上学时间没有特殊理由、没有得到班主任同意,学生不准出校门。 6、假日期间,学生不得擅自进入校园。 7、放学后锁门前,班主任要认真检查课室,是否有学生滞留, 8、中午或下午放学期间,学校应安排教职工值日巡查校园,加强校内安全管理,防止学生逗留校园,引发安全事故。 八、学校门卫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门卫应由专职保安或者其他能够切实履行职责的人员担任。 2、门卫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上班时间,要集中精力,不准闲聊或打盹。中途不擅自离岗。 3、门卫人员对校外来校办事人员要热情接待,问明来意,查阅证件,作会客登记,并与相关部门和人员联系,方可放行。 4、车辆不得进入校园,特殊情况经学校批准登记后方可放行,所有车辆进校后均需慢行。 5、非机动车及摩托车进出校门必须下车推行,校内严禁骑车,摆放要有序。 6、禁止任何人将非教学用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动物和管制器具等危险物品带入校园。对危害学校安全的人和事,有权采取临时相应措施加以制止,并迅速报告学校相关领导或值班领导。凡不服从门卫人员管理、无理取闹、扰乱学校治安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7、每天下午放学后,全面巡视检查学校课室、办公室等门窗、电灯、电风扇有无关好,如发现未关好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及时汇报。 8、每天下午放学后要锁好门窗,对爬围墙入校的学生或其他人员要进行教育,做好校园安全保卫工作。 十二、学校校舍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校教室安全管理制度: 1、教室的门窗必须常年保持完好,任何人不得故意损坏。 2、门窗发现损坏,班主任有责任及时报修,同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3、教室门的钥匙班级应指定专人保管,门窗每天落实值日生随时关锁好。 4、学生不准在教室内追逐打闹,随便搬动课桌、椅。 5、学生不准在课桌上乱写乱画,更不得用刀具刻划痕迹。 6、教室内不准乱拉私接电源、乱设插座、乱充电。 7、学生不准擅自登高擦洗户外窗玻璃,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8、学生课桌内除放书籍课本、学习用品外,不准存放其他任何贵重物品(如:现金、钱包、首饰、手表、随身听、计算器等)。 (二)学校办公室安全管理制度: 1、办公室安全遵循“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并落实办公室安全责任制。室内发现失窃案件或火灾事故要查明原因,明确责任,并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任人相应处理,情节严重者,交由公安司法机关处理。 2、重要的文件、资料要及时送学校档案室保存,个人存放文件、资料要妥善保管,不要乱放乱丢,严防泄密。 3、办公室的钥匙不得转交本室以外的人员使用,严禁将外人或学生单独留在办公室内看书、学习或玩耍。 5、个人的现金、贵重物品不得放在办公室桌抽屉过夜,每天最后离开办公室的教职员工,必须关好门窗,关闭电源,以防被盗及其它安全事故发生。 6、教师的贵重财物要自行保管好,重要物品要随身携带。 7、不准在办公室内焚烧杂物、纸张,不准乱接电源,人离时注意关闭电灯、电扇等,认真做好防火工作。 8、电子备课室电脑为教师使用,未经管理人员许可,其他人员不得擅自动用。任何人不准在办公电脑上玩游戏、聊天和登录黄色网站。 (三)学校图书阅览室安全管理制度: 1、图书、资料严格登记制度,借出收回账册齐全,不定期检查防盗、防湿、防霉、防鼠害、防虫害、防火等设施是否完好。 2、严禁将火种带入图书、资料室,内部消防器材应摆放明显位置,便于救急使用,平时注意检查,保持性能良好。 3、下班前认真清查,关好门窗,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 4、节日、寒暑假期间应切断内部电源,实行封闭式管理。 (四)学校公共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活动室等均为公共活动场所,实行谁组织活动,谁负责安全工作的原则。 2、开展活动时应认真检查电路安全,没有电工在场不要私拉乱接电源。 3、开展活动要保持所有通道畅通无阻,开关灵活,便于随时打开。 4、开展活动要适当控制人员,不要过分拥挤,要保证在任何情况下都能撤离。 十三、学校周边环境安全治理制度 1、学校在做好内保工作的同时,重视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对周边环境应密切关注与监控,主动联系辖区的派出所等部门,争取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与通力配合,共同抓好治理工作。 3、值日人员除做好校内的巡视工作,还应注意对校园外附近环境的巡查,发现社会盲流、滋事分子对学生骚扰及各种事故,要针对不同情况及时报告“110”或附近派出所,保护学生的安全。 4、教育学生注意交通等各项安全,自觉遵守社会公德以及各类法规,维护社会公共秩序,掌握正确的维护方式和方法,提高学生的自护能力。 十四、学校安全工作月报告制度 1、各学校、幼儿园每学期至少召开两次安全工作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会议要有记录。 2、严格执行安全工作检查制度。安全检查坚持做到一日一小查,月末大排查,一月一汇报的月报告制度,中心小学每月定期对辖区内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发现安全隐患限期整改,并记好安全工作台帐。 3、坚持开展安全教育工作。结合上级要求和学校实际,每月必须安全教育主题,扎实开展活动,有活动过程性材料,留存各校进行备查。 4、每月安全隐患排查情况及整改情况,月末汇总后上报成教中心,中心小学汇总后上报县教体局法案科,每月安全工作总结上报给县教体局法案科和镇综治办。 5、严格执行安全工作月报告制度。除假期外,每年中漏报一次,予以通报:漏报两次,与校长或园长约谈,同时取消当年安全工作评先资格。 十五、学校安全工作零报告制度 1、学校发生重大事故以及关系社会稳定、青少年身心健康的重要事件,一小时之内电话报告县教体局和镇政府分管领导。并在6小时内报告事故的详细情况。 2、学校发生重大事故要采取有利措施,对事故进行妥善处理,并随时关注事态的发展。事故处理结束后,3日内书面上报,不得迟报、漏报、瞒报。 3、凡事故隐瞒不报的,一经发现将严格追究有关责任,并对有关人员进行处理。 4、凡是正常教学时间,每天报告学校学生安全情况,没有事故保平安。 5、不断强化学校安全管理措施,加大隐患检查和整改力度,积极预防了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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