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及马路上车辆“右侧通行”,人们肯定会不以为然地说:那还用说,必须的。然而,人们未必知道,100多年前,沈阳马路上的车马、行人,全都信马由缰、随意通行;日伪统治时期,沈阳乃至东北地区竟然“左侧通行”。沈阳究竟啥年月确定“右侧通行”的呢?请看沈阳市档案馆珍藏的档案资料记载。
避免撞船 英国首推“左侧通行”
史料记载,我国的《古礼》,是迄今为止世界上最早记载“交通规定”的典籍。《古礼》规定:大道之上,男子由右侧行走;妇女由左侧行走;车马在大道中央行驶。
1300年,罗马教皇“朴尼法斯八世”声明:“条条大路通罗马”,并指示赴罗马“朝圣”的人们,必须靠左侧行走。15世纪,为避免船只进出泰晤士河时发生碰撞事故,英国海军规定:进入泰晤士河的船只,必须将太阳运行方向让给驶出的船只。泰晤士河的流向由北向南,再转向东,经伦敦入海。于是,驶出泰晤士河的船只便靠东行驶,形成“左侧通行”。1756年,英国议会通过《伦敦桥交通法》,要求所有车辆靠左行驶。后来,英国扩张海外势力的同时,还把“左侧通行”推广到英国殖民地国家,如印度、巴基斯坦、新加坡、澳大利亚、南非等等。
消灭贵贱 法国一概“右侧通行”
“右侧通行”缘于古代欧洲军队。那时,军人们左手持盾牌、右手执矛或剑。为避免军人们相向行走擦肩而过时,矛、剑误伤对方,便实行了“右侧通行”,在对方持盾牌的一侧相向走过。
后来,法国全面推广了“右侧通行”。18世纪,法国大革命以前,贵族们的马车都是靠左行驶;徒步的平民们,则行走在道路的右侧。当时,在马路上靠左行驶,象征着贵族特权。1789年,法国大革命后,法国革命家、“雅各宾派”政府首脑之一“罗伯斯庇尔”命令:法国巴黎的马车和行人,一律靠右行驶,消灭贵贱之分。
拿破仑上台之后,发动了征服欧洲的战争。法国军队所到之处,无不实行“右侧通行”,如瑞士、德国、俄国、意大利、波兰、西班牙、比利时等国家。经过与英国长年战争,美国最终宣告独立。美、英战争期间,法国曾帮助过美国。为表示敌视英国、亲近法国,建国伊始,美国便将“左侧通行”改为“右侧通行”。
1792年,美国宾夕法尼亚州立法机关规定:从兰开斯特到费城的征税公路,车辆一律“右侧通行”。1804年,美国纽约州颁布法律:州内所有车辆一律“右侧通行”。美国制造的汽车,统统将方向盘设置在左侧,以便于驾驶人员“右侧通行”。
“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一些原来“左侧通行”的国家,也纷纷改为“右侧通行”。
清末沈阳 交通混乱纠纷频发
尽管《古礼》中规定男子右行;妇女左行;车马中间通行。但是,一旦行人、车马对面相遇,还是没能明确规定如何避让。因此,人们行路时并不按《古礼》规定,而是随意行走,没啥讲究和规矩。
可是,皇亲国戚、达官显贵们却偏要“摆谱儿”:在路上一旦与他人相遇,官小的必须给官大的让道儿。若是皇上、钦差大臣出来,还必须“净街”,行人们不仅让道儿,还得齐刷刷地在路边儿跪拜。清朝末年,清廷“陪都”奉天(沈阳),马路上人多、车多,车马行驶、行人走路不讲规矩、杂乱无章,交通事故、道路纠纷时有发生。
清代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农历三月二十五日,奉天(沈阳)沙俄领事馆的一个沙俄官员,乘坐马车招摇过市。由于路上人车混杂,行人、车辆、马匹随意行走,结果,沙俄官员的马车被迎面而来的马车撞坏,人员险些受伤。于是,沙俄领事馆武官与奉天(沈阳)警察局交涉,要求奉天(沈阳)按照上海模式,实行“左来右往”行路章程。
当时,奉天(沈阳)警察局“总办”荣德、“帮办”丁立慬,也都觉得奉天(沈阳)道路交通混乱,是个急需解决的大问题。于是,奉天(沈阳)警察局参考西方国家“右侧通行”规则,拟定了一份《各街车马行路章程》,报请“盛京将军”增祺批准。
沈阳实行 各街车马行路章程
《各街车马行路章程》共分七条,主要内容为:一、凡车由东来,均由路北向西而行;二、凡车由西来,均由路南向东而行;三、凡车由南来,均由路东向北而行;四、凡车由北来,均由路西向南而行;五、凡车行至转弯之处,均让出十字街心绕过,不得径行转折;六、凡各家门首站车,均分列前后次序,不得并排,致碍行车之路;七、凡街上骑马、步行以及东洋车、大小车辆,均照以上章程行走。
奉天(沈阳)最高军政长官“盛京将军”增祺,接到奉天(沈阳)警察局呈报后非常重视。增祺寻思,奉天(沈阳)城内商业发达、人口稠密,但街道狭窄,交通杂乱无章,时常发生碰撞交通事故。他觉得,吸收西方交通规则治理奉天(沈阳)交通,是一件大好事,应该予以推行。于是,增祺亲笔批示,要求奉天(沈阳)的“旗民”、官商人等,若在街上行走,无论乘车、骑马、步行,均须按照《各街车马行路章程》规则行走,并令巡捕队巡察监督。不久,奉天(沈阳)《各街车马行路章程》正式颁布实行。
接收沈阳 势如破竹百废待兴
1948年11月2日,沈阳解放。当天黄昏时分,在欢庆沈阳解放的锣鼓声、欢呼声中,中共中央东北局常委陈云,率领“军管会”主要干部和卫戍部队,从铁岭出发,乘坐17辆汽车开入沈阳,着手接收沈阳。
第二天,在大和旅社(辽宁宾馆),中共中央东北局召开了成立“沈阳特别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大会。当时,沈阳满目疮痍、工厂倒闭、贫困失业、物资匮乏、商业萎缩、资金短缺、百废待兴。面对这种局面,“军管会”当即发布了六项规定:一、按原有职务照常上班;二、各负责保管所属部门一切资产、设备、机器、文件、档案、账册等;三、将所属部门人员、资产等简要情况,按原有组织系统分别造册,呈交“军管会”所属各部门;四、呈报手续由各机关主管部门负责办理,限3日内呈报完毕;五、以上事项办理妥善者一律予以奖励,如有违抗或办事不当者,即予惩处;六、一切到职工作人员,按具体情况由“军管会”酌发维持费。与此同时,中国人民解放军沈阳卫戍司令部,对全体市民、接管人员、入城部队做出七项规定。这两个规定颁布执行之后,迅速维护了沈阳社会治安,建立了民主秩序,保障了接收沈阳工作顺利进行。
“军管会”进驻沈阳第二天,市内就恢复了供电、供水,电车开动,电话、电报、通信畅通,社会秩序初步稳定。1948年11月5日,沈阳基本完成清点移交、接收工作;11月10日前后,国民党政府、官僚资产阶级的矿山、铁路、邮政、银行、医疗机构、商店、其他企业等等,统统归属中国共产党新政权所有,一律改为“全民所有制”国营企业。接收沈阳工作初战告捷。
左行右行 军管会内争论不休
陈云接收沈阳的“十六字方针”是:“各按系统,自上而下,原封不动,先接后分。”在陈云正确领导下,接收沈阳工作顺利进行,沈阳终于回到人民怀抱,社会秩序逐渐纳入正轨。
当时,沈阳城内交通秩序,成为“军管会”亟待解决的首要难题。当讨论汽车在马路上行驶,是“左侧通行”,还是“右侧通行”时,“军管会”内部出现了两种不同意见,并引发了激烈的争论。
1931年“九·一八事变”之后,日伪政权统治了东北三省。由于日本“左侧通行”,以致日本侵略者统治下的东北三省,一律实行“左侧通行”。1945年8月15日,抗日战争胜利之后,国民党政府接管了东北三省。1946年4月28日,随着哈尔滨解放,逐步形成了黑龙江、吉林“东北解放区”。
抗战胜利之后、沈阳解放之前,沈阳至山海关的国民党统治区城乡,实行的是“右侧通行”。而黑龙江、吉林“东北解放区”的城乡,仍然习惯于日伪统治时期的“左侧通行”。“军管会”内,主张汽车“左侧通行”的理由是:黑龙江、吉林“东北解放区”的司机们,早已谙熟“左侧通行”,一时难以改变。眼下,很多从黑龙江、吉林“东北解放区”过来的现役军人、转业军人,都在沈阳马路上开车。如果规定汽车“右侧通行”,这些司机根本无法适应,定会引起交通混乱。
“军管会”内,主张“右侧通行”的理由是:接收沈阳后,基本留用了沈阳市内原有的交通警察,他们习惯于按照汽车“右侧通行”交通规则指挥交通。如果规定汽车“左侧通行”,必将造成交通警察指挥混乱,引发交通事故。
陈云拍板右侧通行利大于弊
尽快确定沈阳交通规则,迫在眉睫、刻不容缓。
陈云召集了两次会议,进一步听取了“左行”、“右行”两种不同意见。然后,陈云专门找到汽车设计与制造方面的专业人士了解情况、听取意见。这些专业人士告诉陈云,汽车工业早期阶段,驾驶盘在右边,因此适合于“左侧通行”。然而,随着汽车设计不断改进,驾驶盘的位置移到了左边。这样一来,汽车“右侧通行”就较为合适了。听取了这些情况后,陈云陷入反复思考。
陈云考虑到,随着解放战争节节推进,北平(北京)、天津、南京、上海等大城市,也将陆续回到人民怀抱。汽车如何通行,必将成为一个全国性的交通问题。因此,必须通盘考虑、从长计议。为适应汽车工业的发展趋势,为避免将来发生更多的道路交通麻烦,规定汽车“右侧通行”,显然利大于弊。
拿定主意后,陈云马上再次召集“军管会”会议。会上,对于汽车“左侧行驶”,还是“右侧行驶”的问题,从局部和全局、眼前和未来等方面的利弊得失,陈云均作了详尽阐述、全面分析。之后,陈云又请与会人员对自己的发言发表意见。听完陈云的发言后,与会人员全都深感言之有理、切合实际,无不心悦诚服。最终,大家一致同意汽车“右侧通行”。随后,陈云要求马上制定出汽车“右侧通行”的新规则、新措施。
从此,随着全国各地陆续解放,汽车“右侧通行”规则逐一实施,直至如今。
(来源:沈阳日报)
有话要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