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金融一线消息,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因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被罚款50万元。
姚某凯(时任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财产险理赔部负责人)被警告并罚款10万元,冯某强(时任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团体财产险部责任险产品负责人)被警告并罚款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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